物业110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一、“物业110”服务中心的职责
1、服从公司的统一工作安排,坚持24小时电话接听。
2、负责公司所辖小区业主、住户的投诉接待、记录、上报、跟踪工作。
3、负责业主、住户的求助处理、记录、上报、派工、派车、反馈工作。
4、协助各小区突发事件的维修、抢修工作。
5、负责对各管理处的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安排与实施。
6、负责对各管理处的设备、设施的年检、年报、年度考评工作。
二、中心办公室各岗位主要职责
物业110主任:
是物业110服务中心的第一责任人。在公司总经理及分管副总经理的直接领
导下,负责物业110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
管理项目主管:
由各管理处负责人担任,是物业110服务中心的第二责任人。在第一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投诉工作进行全面协调,及时上报、分工、协调、处理。
事务主任:
在第二责任人直接领导下,按照要求将投诉进行分类并分配到各责任单位跟踪落实;
管理巡查员:
在第一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配合第二责任人的工作,定时、不定时地对各责任区域进行投诉工作的检查;
仓库管理员:
服从第二责任人的直接工作安排,负责材料进出、仓的申购、调节分配;
投诉跟踪员:
由保安部主管担任,是物业110的第三责任人,在第一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配合第二责任人不定时地检查投诉记录、工作进度、投诉服务的总体情况进行跟踪,每月进行统计和工作总结,并将投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整理并上报。
值班员:
由各管理处值班协管员担任,在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做好物业110的记录、上报、协调解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