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相对其他行业,我国的物业管理行业属新兴行业,缺乏抗风险意识,导致整个物业管理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弱。随着《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实施,长期树立行业风险意识,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规避经营风险,是物业管理企业增强生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又一关键因素。
一、物业管理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由于各类小区和大厦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可能产生的风险也有所不同,根据管理服务协议的具体义务内容划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身、财产安全风险。是指因第三人的行为(包括过失及故意行为),给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业主或使用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而产生的物业管理责任风险。近年来,入室盗窃、抢夺、抢劫和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各类案件在小区内频频发生,给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带来极大的风险。
2、停车场责任风险。是指在物业管理的停车场范围内,发生车辆车身受损、车辆丢失等事件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的责任风险。例如业主物品被盗,物业管理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在什么情况下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停车场停车,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分别承担哪些安全责任和义务。
3、消防风险。小区和大厦的消防问题是关系到广大业主和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问题。所谓消防风险是指因小区或大厦内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不善而引发的风险,如小区发生火灾带来的可能导致重大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 2000 年 12 月,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 309 人死亡,虽然大厦配备了泡沫灭火器,但既无喷水装置,又无烟雾警报器,没有及时阻止火灾的蔓延。
4、设备风险。是指因物业本身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的业主或使用人人身和财产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风险,如小区高层电梯因维护不当造成停机等。
5、公共环境管理风险。物业管理企业依据合同对所管理小区或大厦内的公共区域具有管理和养护的义务,如果管理、养护不当将带来巨大的隐患。
6、经济运营过程中的其他风险。
二、物业管理风险的防范及化解措施
(一)人身、财产安全风险的防范及化解措施
许多业主认为 : 交了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企业就应对业主的人身、财产负安全责任。其实这是一个误区,物业管理企业只是依法成立的普通公司法人主体,不享有超出法律规定的任何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人员包括保安人员都不具有超出普
通公民的任何特权,其安全防范义务只能是一种合理范围的安全防范义务。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对业主和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不承担保险保管义务。同时,为避免因管理不善而承担责任,物业管理企业也要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实行来访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来访人员必须经业主确认同意后方能进入;搬离小区物品必须经确认后方可放行;做好及保存完整的值班记录;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不法分子的侵害行为,在第一时间进行报警,协助公安部门制止和防范违法犯罪行为 , 尽到应尽的管理义务。
(二)停车场管理风险的防范及化解措施
停车场纠纷一直是物业管理纠纷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如何在纠纷中赢得主动 , 成为物业管理企业探讨的重点。
1、必须保证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符合法律规定,各类证件完备,停车场符合经营管理的条件,即停车场存在的合法性。
2、完善管理制度。制作车辆停放服务公示牌,放置在停车场的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经营单位是否承担车辆的保管责任 ; 严格管理车辆的出入,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发放停车凭证,对车辆明显的、已有的损害和破损应记载在凭证上,同时对停车场停放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车辆停放人应注意的事项记载在该凭证上,告知车辆停放人。
3、为了避免风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与车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是车辆保管关系还是车位有偿使用关系,一旦发生纠纷,该协议就成了重要的证据资料。
(三)消防风险的防范及化解措施
物业管理企业在接手小区和大厦物业管理时,首先应确认接管的小区和大厦是否已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 其次,在业主进行装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审查业主申请装修的项目是否影响结构安全,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 在业主装修过程中,要实施监督责任,对损坏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械的行为即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 同时,在小区和大厦发生消防事故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协助消防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 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械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械完好和功能正常,确保相关人员能够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尽到物业管理企业应尽的监管及维护义务。
(四)设备风险的防范及化解措施
依据 《 物业管理条例 》 ,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和大厦的房屋本体和公共设施设备具有管理和维护义务。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 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对房屋本体、公共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对房屋本体、公共设施设备等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交底和记录,并作为重要的资料进行保存 ; 定期对房屋本体、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存好维护记录资料。一时难以解决的,应采取相应的警示及防护措施,避免不利后果的发生。
(五)公共环境风险的防范及化解措施
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管理企业要对于公共区域的绿化、消杀、环境污染的整改和施工等实施规范管理,各类标识系统一定要全面,尤其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造成他人人身、财产直接受到损害 ;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和场地时,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状,消除风险和隐患 ; 在实施小区消杀项目前,应公告小区业主,提醒未成年人和宠物注意安全。消杀过程中,对作业的区域应适当加以封锁。除以上措施外,物业管理企业还可以为小区购买公共责任险,将可能出现的因物业管理过失要承担的责任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另一方面可以将一些专业性较强、安全风险较大的业务,如外墙清洗、电梯维修、化粪池清掏等,包给专业公司 ; 同时,应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人员进行风险防范意识培养,从思想上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增强风险防范的能力。总之,物业管理行业的风险无处不在,还有待于各物业管理企业在实践中,找到妥善的风险防范及化解办法。
(六)经济运营过程中其他风险的防范及化解措施
1、合同管理风险
(1)缺乏对另一方合同签订主体的资质及资信的审查。例如,与电梯维修保养专业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如果此类公司不具备专业资质从事承包工作,不仅是违反法律规定,被法律所禁止,同时分包给没有专业资质的公司,物业管理企业即负有明显的主观过错。如果设备造成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后果,物业管理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此类合同的性质属于承揽合同,依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化解措施:认真审核主体资质及资信。除了审查由合同签订对方所提供的证件,必要时,应到相应的工商登记部门进行调查了解,以掌握主体的详细登记情况。
(2)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水平过度地高于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所对等的服务内容和水平。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应当依据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等级的收费水平。虽然从竞争的角度出发,同等的物业管理收费,如果业主所享受的管理服务不同,当然业主会倾向于服务内容和水平更高的企业。但是,我们认为,物业管理企业不能一味地不根据实际而只采取降低收费提高服务的竞争方式,因为对企业来说,降低收费和提高服务,意味着经营利润的降低甚至亏损,这对于本来利润空间就低的物业管理企业,无疑是加重了经营压力。同时,如果服务内容和水平达不到对业主的承诺,物业管理企业必定将面对大量的业主投诉甚至招致诉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对物业管理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化解措施: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与水平要与公司实际履约能力相一致。
(3)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是条款有疏漏。
化解措施:物业管理企业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学习,尽量使用经律师审核后的格式合同。合同约定要具体,明确、完整,避免疏漏,避免对条文的理解出现歧义(特别是对于时间、价格、违约金的约定要注意上述问题),注意免责条款的约定。
2、承接物业过程中所遇的风险
(1)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有明显或者暗藏的质量问题。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查验。但是在实践中,我们的物业管理企业往往对此不够重视,有些企业认为物业在工程竣工时,已经经过了建设单位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有相关验收合格的证件,查验也只是一种形式而已。孰不知这些验收与物业管理企业组织的验收,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验收,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后果有着不同的责任承担主体。建设单位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竣工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而通过了此类的验收,承担责任的主体就会转为物业管理企业。实际上,通过建设单位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竣工验收的物业,并不必然就是物业管理意义上完全合格的物业。如果物业管理企业不以认
真的态度对待查验工作,对该验收的项目不验收,对不合格的项目按照合格验收等等,那么,本该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责任,转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这就增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2)开发商或者前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遗留问题没有得以处理和解决。
这对于结束了前期物业管理,以应聘者的身份进入物业的新物业管理企业来说,是特别应当注意的问题。在开发商或者前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往往有一些关于建筑质量或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遗留问题,需要在承接时得以明确责任,及时予以解决。这些遗留的问题,应由开发商或者前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责任,而且往往引发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解决起来困难很多。所以这些问题如果不在承接时得以解决,对开发商及前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不满的部分业主,不仅不会配合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甚至有部分业主直接拒交物业管理费,这些无疑加大了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风险。
化解措施:
(1)交接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双方协商处理,由责任单位返修,再约定时间复检,直至验收合格。
(2)对于遗留问题或者发生的争议不能解决的,向当地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3)注意保存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对于验收资料,建议要有交接双方的签字认可,以明确相关责任。
3、进行物业管理活动中所遇的风险
(1)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违章违纪等失职行为所承担的风险。近年来,屡见保安与业主发生冲突,甚至保安殴打业主的恶劣事件,这类事件,虽然直接责任人是相关工作人员,但是往往后果承担上,物业管理企业招致了极大的风险。因为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说,由员工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侵权责任,是由企业来承担其法律后果的。
化解措施:劳务合同中要明确员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要承担相应责任,加强员工的责任感。
化解风险的关键--健全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善的业主档案资料
业主资料的重要性,对物业公司来说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前期物业管理工作中,大部分物业公司的业主资料直接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商,因此很不完善。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如何健全业主档案资料呢?
1、业主为自然人的,注意其业主及家庭各成员身份证件资料、工作单位资料的核实和登记。从开发商手中接管相应资料的,一定要
注意业主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如果内容不完整的,应在接管之际及时要求开发商配合,将资料补充完整。
2、业主为公司法人的,注意公司营业执照各项登记内容、公司财务帐号及法人身份证件资料的核实和登记。
3、业主将住房出租的,在注意业主资料登记的同时,还要注意租住人身份证件及工作单位资料或者是公司营业执照、财务帐号及公司法人身份资料的核实和登记。
以上各项证件资料,注意尽量要核实,并应尽量取得原始件的复印件。从服务的角度出发,这些资料的取得,不仅对物业公司全面的了解业主,以便为业主提供人性化的服务,提升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同时站在法律角度来说,还有着特殊的意义。
二、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时,注意要对物业管理费开始收取时间作明确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国家建设部发布了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的格式范本,有不少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直接选用了格式合同,但是各个物业的具体情况并不相同,合同还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范本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完善。例如,在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时,就应特别注意对物业管理费开始收取的时间作一个明确的约定。特别是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商承担转到由业主承担,这个时间的划分应该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中,这个时间往往是由开发商单方面下发一个入伙通知书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以此为依据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这在现实中引发了诸多纠纷。从法律角度出发,对这个时间的划分,应有三方签字的书面认可手续,在入伙通知书中既要有开发商签字和盖章,同时也要有业主的签字认可,及办理入伙手续的物业公司的签字盖章,这样就是一个较好的方式。如:在某物业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某业主交纳欠交的物业管理费时,该业主认为自己并未办理入伙手续,作为证据的入伙通知书只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约定。由于是前期物业管理,该业主也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直接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公司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管理关系的成立,因此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最终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注意采用相关法律形式
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特别是在办理一些手续的过程中,物业公司同样应该注意采取一些法律形式,例如:
1、在前期物业管理工作中,业主来物业公司拿钥匙看房,建议物业公司采取由业主签字的书面登记手续。在业主的租住人来看房时,建议由看房人提供由业主签字的相关书面许可证明后,方可进行,以避免一些纠纷的产生。
2、在催缴物业管理费过程中,注意采取书面的催缴形式,如发
出催缴通知书等。
3、注意做好相关值班记录及值班资料的保存,如电梯、空调运行的维修登记;巡逻记录的登记;智能化监控资料的清晰保存;货物出行的登记;来客来访的登记;业主领取邮件报刊的登记等。
总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对物业公司来说,是一个逐渐的过程。从法律的角度来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不仅是一项物业公司长期而重要的工作,也是物业公司法律顾问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文:转载自常州物业管理网